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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“营业时间”

●城南夜话
1998-06-27 来源:生活时报 ●刘 勇 我有话说

笔者并没有逛商店的嗜好,但有些营业场所是非去不可的,比如邮局,比如银行。汇款逾期不取,人家就替您退回;电话费不按人家限定时间交,“热线”就要变“凉线”。

上周日,在一家邮局看到一纸告示:为让大家更方便地办理邮政业务,特将休息日由原来的每周一改为每周日。真是奇文奇闻!“大家”毕竟是周六周日休息的居多,邮局改为周日休息,是方便大家还是方便自己呢?休息也是邮局工作人员应享有的权利,却不必打着“方便大家”的旗号。

银行代收电话费是好事,但好事还须做彻底才好。咱也不奢求什么昼夜银行,在广而告之的营业时间内把事办妥,让大家少打些提前量即可。曾去过两家标明17点30分停止营业的网点,第一家一句话就把我打发出来了,“明天4点半(下午)以前来交。”另一家,我是差20分17点到的,找一圈找不着空白交费单,却看见柜台上竖个小纸牌,“交电话费时间为9点至16点”。没脾气,撤吧。次日,差20分16点去的,交费单依然无踪影。有排队者相告,“单子让里边收走了”。为什么?柜员答曰:“到后边排队,4点之前排到您,就给单子。”为什么??答曰:“我们收费是和电话局联网,那边4点关机器。”看来,这事不能只责问银行,操纵联网主机的电话局才是“主谋”。无论如何,若是真想全心全意、竭诚地为广大客户服务,这收费时间则大有延长的必要与可能。

承诺也好,树窗口行业新风也好,服务实践才是检验承诺与纠风的唯一标准。喊得响亮怎如做得漂亮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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